四川省食品生产经营安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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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单揭晓!!“2024年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

发表时间:2025-03-11 16:19

在这3·15即将来临之际,我们深知每一份食品背后承载的不仅是消费者的味蕾期待,更是对健康与安全的深切信赖。

各位企业朋友,让我们携手并进,在即将到来的315之际,不仅作为市场的参与者,更要成为食品安全的守护者,以实际行动践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共同营造一个透明、健康、值得信赖的食品环境。让我们以高标准、严要求,迎接每一次检验,让优质的产品成为连接消费者与企业的坚固桥梁。为此我们借鉴了网上评选十大热门词汇来为大家分享。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2025年1月6日-2月19日,食品伙伴网向广大网友征集并投票选出了2024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

投票结果显示,“油罐车”居2024年食品行业热门词汇榜首,“脱氢乙酸钠”、“国家标准传播权”分别列第二位、第三位。


① 油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


② 脱氢乙酸钠


③ 国家标准传播权


④ 配料表打假


⑤ 槽头肉


⑥ 学校食品变质肉


⑦ 直播带货


⑧ 淀粉肠


⑨ 鬼秤


⑩ 小林制药红曲风波


01

油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

有媒体报道称,在5月份追踪调查中发现有两辆刚卸完煤制油的罐车,在并未洗罐的情况下,顺利装上了食用油。“煤制油罐车混装食用油”的消息被曝光后引发巨大舆论争议。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食用油不可以用未清洗干净的罐车运输,有清楚的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法》第33条第1款第(六)项有“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的明确规定。

也就是说,哪怕这些罐车所属的运输企业,不从事食用油的生产经营,同样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专车专用,“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并对车辆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在责任认定方面,依法对涉事7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对河北邢台卓然联合运输车队,依法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处罚没款合计约168万元;对河北邢台皓源物流有限公司,依法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处罚没款合计约151万元;对河北邢台金谷仓物流有限公司,依法处罚没款合计约192万元;对陕西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30万元;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百胜隆粮油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26万元;对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依法处罚款约286万元;对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依法处罚款约251万元。涉事地区河北邢台是问题罐车所在地,对罐车运输失管失察,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负有领导责任,相关监管部门人员负有责任,由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调查过程中地方发现的公职人员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不作为问题,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


02

脱氢乙酸钠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即脱氢乙酸钠,是一种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作为防腐剂来防止微生物增殖,延长食品保质期。它对酵母和霉菌的抑制效果特别好,因此经常用于预包装的糕点、面包和其他容易长霉的加工产品中。脱氢乙酸钠易溶于水,无色无味,不影响食品的色香味,且在加热过程中保持稳定。

禁用脱氢乙酸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对其潜在危害性的研究增多,发现长期摄入脱氢乙酸可能引起肝、肾和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动物实验显示,长期大量摄入脱氢乙酸钠可能导致食欲减退、体重下降、血液凝固能力降低以及肝肾功能异常等问题。虽然这些影响属于“亚临床”损害,并不致死,但可能降低生命质量。因此,为了预防对人类可能造成的相关损害,我国标准即将移除这个食品添加剂。

根据2024年3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等食品中的使用规定被删除,同时腌渍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也由1克/千克调整为0.3克/千克。这一新标准已于2025年2月8日开始实施。
很多朋友会关心面包、糕点等禁止使用脱氢乙酸钠作为防腐剂之后,企业可以使用的替代品有哪些?其实可以用来做防腐剂的食品添加剂非常多,目前在面包、糕点中使用比较普遍的是丙酸及其钠盐、钙盐,其水溶性好,对光和热稳定,易为人体吸收,并参与人体的正常代谢过程,无危害作用。丙酸及盐类有良好的防霉作用,如对毛霉抑制有效,对细菌抑制作用较小,对酵母无抑制作用,故常用于面包、糕点和乳酪中。另外,山梨酸及其钾盐也是可以在面包、糕点中使用的防腐剂,在人体内能参与正常的代谢,不会蓄积,展现出极高的安全性。但这一防腐剂可能会影响食品保质期,进而缩短货架期,增加成本。

企业需及时关注法规标准动态,及时调整,确保产品合规。


03

国家标准传播权

对于国家标准传播版权之争,免费传播国家标准,拉近了群众与标准之间的距离,让更多的群众和企业了解标准、执行标准,有助于促进产品标准化,提升产品质量,也是一项为民便民利民之举。同时,版权之争也推动了国家标准的免费下载进程,近期有关部门听取行业的呼声,开放了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免费下载,是非常可喜的进步。

知识产权与公共利益,既有融合也有矛盾,虽然现行相关法规中关于标准版权的归属槽点颇多,但却有力推动了未来的改变。此事件暴露了很多食品专技人员的路径依赖问题,在这个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的时代,这才是更应该重视和改善的。


04

配料表打假

2024年11月3日报道,打假网红“松哥打虎”发布最新视频称,同打假博主赏金猎人灰烬一起称良品铺子多款产品配料表造假,藕粉掺杂木薯淀粉;酸辣粉内未检测出有“粉”,让人匪夷所思。打假博主公布的视频还显示,团队人员遭保安锁脖、抢夺拍摄设备。11月3日显示,“良品铺子”相关直播间已关闭评论。
2024年11月4日,武汉东西湖区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情况通报:近日,有举报人提供关于东西湖辖区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涉嫌委托生产的“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淀粉”“桂香坚果藕粉检测出木薯基因”线索。武汉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已立案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置。
2024年11月18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结合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协查回函以及该局调查情况,举报人反映的良品铺子工业公司涉嫌委托生产的“‘桂香坚果藕粉’检测出木薯成分”,“‘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成分”的问题并不成立。

作为食品行业从业者,我们深刻认识到配料信息造假行为的严重性。篡改食品添加剂信息、虚标营养成分或夸大产品功效等行为,不仅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更可能造成健康风险隐患。针对此类行业顽疾,建议监管部门建立三方面长效机制:其一,构建"检验检测+飞行检查+大数据监测"的立体监管体系,对违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并纳入信用惩戒;其二,推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细则修订,明确成分标注的颗粒度标准与违法成本计算方式;其三,搭建"阳光工厂"可视化监管平台,通过生产流程数字化溯源提升透明度。

就社会监督层面而言,我们认同职业打假行为对净化市场环境的积极作用。区别于恶意索赔的"钓鱼打假",专业打假人基于科学检测报告和标准比对开展的监督行为,本质上是对行政监管的有益补充。当前行业面临的监管难点在于,如何在保护企业核心配方等商业秘密的同时,防止企业以"商业机密"为幌子规避成分公示义务。建议参考欧盟"双重清单"制度,将必须公示的基础成分与可申请保密的工艺配方进行区分管理。尽管当前我国吹哨人保护机制尚不完善,但通过建立打假线索分级评估机制,将专业机构的检测数据与监管部门执法系统对接,可有效提升社会监督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当然,”打假人们”不应仅仅局限于配料表上的文字游戏,而应更加聚焦于产品内在的质量本质。我们需要深刻审视当前安全评价体系的不足之处,通过实际行动来有力遏制“看似安全实则伪劣”的产品无节制地泛滥。这不仅关乎文字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更核心的是要确保每一环节都符合高标准的质量要求,从根本上阻止此类非正常现象的蔓延。


05

槽头肉

槽头肉,是指猪头与躯干连接部位的肉,有的地方叫“刀口肉”或“血脖子肉”。一般200斤左右的猪,产出的槽头肉可以有十几斤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7236-2019)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生猪》要求,对屠宰后的猪必须进行“整修”:整修可视病变淋巴结、摘除肾上腺和残留甲状腺等。只要去除了,就可以保障安全。

2024年3月15日,2024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安徽省阜阳市企业违规使用糟头肉制作梅菜扣肉的行为。3·15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而这一专项整治行动,也是对“3·15晚会”的积极回应。此次行动中,将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法经营主体、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将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3·15晚会”曝光了安徽厨先生食品有限公司、阜阳市春天食品有限公司、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用未经严格处理的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预制菜。

使用劣质肉类并非预制菜行业的特有现象,此事件发生之前,就有部分社会舆论对预制菜持怀疑态度,此事件有可能进一步导致部分消费者对预制菜行业产生误解,建议相关企业做好信息澄清工作。


06

学校食品变质肉

2024年10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疑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引发家长们集体不满。据家长现场反馈,他们发现肉品散发异味,质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根据官方通报,长丰学校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经调查,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

2024年10月18日,为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知》明确,要严厉整治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强化学校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意识。学校应建立对承包经营企业、校外集中供餐企业、食材供应商的考核评价机制,按机制及时更换、淘汰不符合考核评价要求的经营主体。

校园饮食安全,作为社会各界深切关注的焦点,迫切需要企业与学校携手并进,共同承担起守护食品安全的神圣使命。企业,尤其是校园供餐企业,应当主动站在责任的最前沿,将食品安全视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不仅要严格执行“日监控、周检查、月总结”的管理体系,更要自发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团队的专业能力和食品安全警觉性。

在食材的选用、存储到加工的全链条中,企业需设立高标准,严把每一道关卡,从源头上确保食材的新鲜与安全,执行严格的进货验证流程,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用实际行动筑起校园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

我们呼吁所有相关企业,将食品安全视为企业文化的核心,不仅仅满足于合规的最低要求,更要追求卓越,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与监管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响应指导,共同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每一餐都能成为师生安心享用的营养之源,让校园成为食品安全的高地,让每一位家长都能放心,让每一位师生都能吃得健康、吃得开心。


07

直播带货

回顾电商发展历程,经历了图文货架、短视频、直播三个阶段。直播电商是电商业态更新迭代的结果,由于其比图文、短视频更加直观真实,用户可以与主播实时互动,从而产生更佳的购物体验。20年初的新冠疫情促使直播电商爆发式发展,直播的参与量级、直播形式及整个生态都有着前所未见的发展潜力。

过去几年,直播电商规模一直处于持续高速增长态势。未来几年,随着直播电商行业“人货场”的持续扩大,直播将逐步渗透至电商的各个领域。主播在屏幕前口若悬河地介绍产品,甚至在直播现场大快朵颐,令不少消费者心动,点击屏幕直接下单购买……当下,食品成为网络销售中直播带货的主打商品之一,与此同时,直播带货食品也出现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问题。

2024年9月9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视频称疯狂小杨哥带货的“鲜多裕”假原切牛肉卷已被罚款50万元,有4.2万名消费者被骗,退一赔十只需要赔偿4200万元给消费者。
2024年11月中旬,快手主播辛巴带货的“HomePro合普诺爱毕可免疫球乳铁蛋白”调制乳粉,被博主实名举报带货涉虚假宣传。

今年3月,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消保委”)联合上海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发布了一份“健康概念”食品直播带货的消费调查,监测了14个网购平台上的100个直播间,并从中选购了宣称低脂、低糖、低钠、低能量、高蛋白等营养健康食品进行检测。结果发现,直播带货产品中含糖量误导情况严重,存在食品标签合规性低等问题。

此外,近期协会正在与成都市金牛区电商直播产业基地开展合作,对于有意向了解电商食品发展的企业朋友可公众号私信联系我们。(协会领导赴金牛区电商直播产业基地 探索食品电商新发展



08

淀粉肠

2024年3月15日,央广网曝光了淀粉肠用鸡骨泥代替鸡肉以次充好,脂肪含量越来越高,无专门国标等乱象,淀粉肠“塌房”引热议。记者从电商平台查询发现,出售鸡骨泥的多是经营宠物食品的商家,商家表示,“骨泥不建议人吃,烧烤也不行。”

当前淀粉肠执行的主要是商业部发布的行业标准《SB/T 10279-2017 熏煮香肠》,其中对淀粉和肉的含量都有明确规定。不过,当下热门的淀粉肠品牌,执行的大多数为企业标准。

淀粉肠的“翻车”更是一种警示,商家必须保障产品质量,确保安全和卫生。同时相关部门更要加强质量监管,设置明晰的质量标准,从而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只有诚信经营,方能行稳致远。

品牌的缺失不仅使消费者难辨优劣,对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一种巨大隐患。不仅仅是淀粉肠,散装食品市场上的每一种产品,都应该建立同样的管理机制——亮出商品品牌,才能亮出监管路径,亮出以诚相待的经营之道。


09

鬼秤

鬼秤是指被做了手脚、称重显示与实际重量之间存在一些偏差的电子秤,这类电子秤可以根据需要显示虚假物重,通过密码操作又能恢复正常,令工商执法人员无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第二十七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1月消息,修订发布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通过民事赔偿责任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

2024年1月28日,博主狂飙兄弟发布视频,称在杭州遇到黄金鬼秤。视频中,他将金项链准备卖给回收黄金的商家,对方称重为62克,他当场拿出自备电子秤一称,结果显示为77克,足足相差15克。店老板随即将其黄金和秤摔在地上,并对这名博主进行辱骂。随后博主选择报警,警方到场后,协调市监局工作人员到场处理,最终,鉴定结果显示:电子天平经过改装,安装了遥控解码电路板。

2024年5月,一男子反映自己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第二农贸市场买鱼时遭遇商户“缺斤少两”情况,并被市场方管理人员抢摔手机,引发网络关注。5月19日凌晨,江宁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涉事农贸市场主办方和涉事商户立案调查,市场方对涉事商户予以清退。
2024年10月,据统计,5月以来,全国已查获“鬼秤”3.4万台。

对于消费者如何应对“鬼秤”,质监执法人员建议,消费者在称量购物后,要谨记使用市场的公平秤复秤。因为公平秤是作为管理方的市场所设置的,市场是以收取商家的管理费来盈利,没有必要通过缺斤短两这种冒违法风险的方式来赚取利益。同时,公平秤每年都要接受法定计量检测单位的周期检定。


10

小林制药红曲风波

2024年小林制药红曲风波,社会事件。2024年3月22日,日本小林制药株式会社称,近期有部分消费者在使用该公司生产的含有红曲成分保健品后,出现肾脏部位疾病。随后,日本各食品、酒类制造商陆续宣布回收含有小林制药生产的红曲相关产品。

红曲是一种在中国已有1000多年应用历史、仍被广泛使用的食品着色剂(食用色素),同时也是世界上唯一一种利用微生物发酵生产的天然食用色素。红曲可以赋予食物红润鲜艳的颜色,且稳定性较好,又是发酵过程中天然产生的,所以长久以来一直被人们当作天然色素使用。酸奶、腐乳、果酱、糖果、榨菜、饼干、方便面、薯片、饮料等食品中,都可以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红曲。中国食品工业已经筛选出不会产生桔青霉素的优秀红曲霉菌种,并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来减少桔青霉素的产生。同时,中国相关国家标准也对红曲色素中的桔青霉素作出限量规定。

日本专家认为,此次小林制药的红曲相关产品中之所以出现“意想不到”成分,主要有3种可能性:一是在生产过程中混入了“未知成分”的异物,二是混入了能够生成“未知成分”的微生物,三是红曲菌株突变成了能产生“未知成分”的菌株。2024年4月12日,据日本广播协会电视台(NHK)报道,已于2023年12月关闭的小林制药公司大阪工厂,在2023年4月曾因生产过程中的疏忽,导致33公斤红曲生产原料在混合搅拌过程中,散落在地。其中部分原料随后被收集,并与其它红曲原料混合后出货。

作为消费者,应培养不迷信不盲从的消费观念,坚持从个人实际需要出发理性消费。相关部门应强化对跨境电商平台的管理,引导平台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对于跨境商品,特别是跨境保健品和药品要选择正规的品牌授权渠道进口,确保商品符合国家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电商平台在跨境保健品和药品的宣传上要真实完整,不夸大功效,不给消费者以不合理的预期,同时要做好信息同步和售后服务。一旦海外品牌出现问题,平台要同步通知国内消费者,并积极协助消费者做好维权工作。

最后,也想对所有的企业朋友说:让我们不忘初心,坚守食品安全这一企业的生命线,用诚信和责任铸就品牌的力量。每一次的努力和付出,都是为了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市场的认可。朋友们,让我们以3·15为契机,不仅迎接挑战,更要把它看作是一次展示自我、提升自我的机会。让我们带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共同开创食品行业的新篇章,书写属于我们的辉煌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