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团体标准《母婴饮用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表时间:2024-09-02 11: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食品生产经营安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会立项了了团体标准《母婴饮用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24日线提交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表发送到协会指定邮箱(scsfood@163.com) 附件:母婴饮用水标准文本及征求意见表 声明:此篇为机构组织模板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buy12365.com/nd.jsp?id=154
|